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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规范管理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执行员 联系电话 (2025)豫0205执158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王艳花 申致梅 50000元 田战阳 23809839 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出本公示次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2380989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6日
· 为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规范管理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执行员 联系电话 (2020)豫0205执255号 杜欣欣 张红娟、谷红静、孙瑶池、河南省晟宇祥商贸有限公司 史莹莹 3600元 翟凯杰 23809894 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出本公示次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2380989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3日
· 为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规范管理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执行员 联系电话 (2024)豫0205执恢55号 汪靖涵 娄海霞、左宪兵 汪洁 33716元 齐超 23809828 (2024)豫0205执恢55号 汪靖涵 娄海霞、左宪兵 左晗 8000元 齐超 23809828 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出本公示次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2380989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6日
· 为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方案款公示要求,规范管理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执行员 联系电话 (2025)豫0205执1376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赵腾飞 王爱荣 487307元 赵佳佳 23809836 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出本公示次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2380989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1日
· 为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方案款公示要求,规范管理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执行员 联系电话 (2025)豫0205执115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行 彭娟、贺军卫 彭军法 97232.7元 田战阳 23809839 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出本公示次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2380989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8日
· 为规范资产处置流程,提高资产处置效益,我院拟对一辆报废车辆进行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车辆报废处置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报废车辆信息:上海通用别克GL8,车牌号豫B00Y23,车架号LSGUA84W0FE065541,购置时间2016年1月20日。 2.车辆现状:车辆整体状况较差,暂时正常行驶,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详细情况可到现场查看了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内容。 2.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四、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原件送至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取询价文件。现场领取地址为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时间:报价文件应在2025年11月17日18时前送达至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报价方式:密封报价,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车辆回收价格明细等内容,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 3.报价内容:报价应包含车辆回收费用、运输费用、拆解费用以及办理车辆报废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为完成车辆报废处置的包干总价。 六、评审方式 1.我院将组织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报价合理性等。 2.在满足询价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报价,将对相同报价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或综合考量企业实力、服务方案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 七、其他事项 1.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车辆报废处置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车辆回收、报废手续办理等工作 。 2.在车辆回收及报废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自行承担因车辆回收、拆解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询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4.本次询价活动的解释权归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所有。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建伟 2.联系电话:138 0378 6098 0371--23809718 3. 联系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五一路86号)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3日
· 为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方案款公示要求,规范管理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发放金额 执行员 联系电话 (2025)豫0205执553号 闫斗 刘宇 高海坡 180000元 赵佳佳 23809836 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出本公示次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2380989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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