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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交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决定接收高校优秀学生来院开展实习工作。公告如下: 一、接收岗位 拟接收4名实习生安排在审判、行政综合等部门进行跟班实习。 实习实行导师制,由优秀法官或司法行政人员担任指导老师。审判执行部门实习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辅助参与案件资料整理、法律文书起草、工作记录等工作。综合部门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辅助参与资料整理、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记录等工作。实习学生可根据个人安排在2024年6月至2024年9月间选择实习起始时间,能全职参加实习的优先考虑。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5:00-18:30。根据工作需要,实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人选条件 接收的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好,积极上进;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档案学、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等相关专业的在校生; (三)能够保证有时间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学校优秀干部优先。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需填写《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个人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院校推荐介绍信,发送至邮ywtfyzzb@163.com。 3.咨询方式: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371-23809825/987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核实学生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接收报到:通过审查的实习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寸免冠照片、介绍信(院校推荐实习生)至我院政治部1403室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实习人员应签订《实习纪律承诺书》,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安排,自觉维护法院形象。如有违反,本院将解除实习关系,不予出具实习鉴定材料并反馈至所在院校;实习期间,可在我院机关餐厅按干警待遇就餐,住宿自理; 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对表现优异者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五、纪律与监督 接收实习生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申请表
·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系统采购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采购需求:智能云柜系统采购,包含一套主柜,两组副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简要要求:实现材料递交及柜门开关的控制功能;需配置身份证登录、扫描登录及录像单元模块实现当事人本人身份信息核实,递交材料全程留痕;当事人需要补充提交纸质材料时,通过材料流转柜的主控制柜刷身份证,确认身份,系统中可查看关联本人的案件列表,点击需要进行补交材料的案件,会自动打开空闲的柜门,当事人将材料投入流转柜中。投递完成后,法官会收到对应消息,凭取件码开门取件,也可凭小程序绑定后扫柜子端二维码完成开门取件,打开对应的柜门一次性取走内部所有材料,同时当事人会收到对应的法官取件消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 日~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以上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 4.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单位通知时间统一组织勘验现场实际情况。 6.本公告在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政务外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伟 电话:0371—23809844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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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自助阅档一体机采购项目招已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自助阅档一体机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采购需求:自助阅档一体机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简要要求:本设备需已经对接河南省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系统,提供本院所有已经归档案件的电子档案的在线查询案件、自助申请借阅、查看审批结果、浏览电子档案等一系列自助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以上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 4.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单位通知时间统一组织勘验现场实际情况。 6.本公告在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政务外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伟电话:0371—2380988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7日
·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项目。 2.项目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项目基本情况: ①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智慧法庭项目。 ②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禹王法庭智慧法庭项目。 4.采购需求:智慧法院专用系统设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以上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 4.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单位通知时间统一组织勘验现场实际情况。 6.本公告在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政务外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伟电话:0371—2380988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7日
·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2号楼楼梯踏步、栏杆、墙面修缮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2号楼楼梯踏步、栏杆、墙面修缮项目。 2.项目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项目基本情况: ①楼地面(一层公共区域地面,走廊、门厅部位) ②楼梯转台地面(二层至四层楼面部位) ③楼梯面地砖,水平投影面(踏步)开防滑槽、磨圆边 ④踏步双黑边、公共走道黑边及磨圆 ⑤踢脚线(混凝土墙)楼梯间公共走道 ⑥楼梯栏杆 ⑦内墙涂料面 ⑧墙面涂膜防水(卫生间墙外) ⑨天棚涂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以上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 4.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单位通知时间统一组织勘验现场实际情况。 6.本公告在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政务外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伟电话:0371—2380988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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