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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用心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2-08-12 17:54:03


2022年8月12日上午,赵某及其母亲将“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禹王台法院禹王法庭,并激动地说“感谢苏庭长和陈法官,让我们及时领到赔偿款,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2020年9月9日14时,赵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禹王台区滨河路东段时,与骑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的赵某发生刮擦,造成赵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赵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赵某住院治疗长达422天,并花费医疗费27万余元。经鉴定赵某伤残程度属九级伤残。经查,肇事的机动车登记在开封市恒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五分公司名下,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受害人赵某因赔偿款问题与肇事司机、车辆挂靠单位即以及保险公司未达成协议,受害人赵某无奈将肇事司机赵某某、肇事车辆挂靠单位开封市恒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五分公司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诉至法院。

紧张的庭审中,承办法官苏新义全面查清案情,理清各方应负的责任和赔偿范围,庭后苏新义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他从情与理方面安慰赵某,让赵某不要因赔偿的事而担忧,并叮嘱肇事司机赵某某以后要小心驾驶的同时,又与保险公司沟通,督促及时落实保险责任,尽快理赔到位。法官助理陈相胜考虑到受害人赵某在事故后因住院花费高昂医疗费,希望尽快得到赔偿的心情,在庭审结束后加班加点撰写判决书,终于在庭审结束当天晚上完成了该判决,并多次校对,确保每一个数字都准确无误,使得该判决得以及时发放到各方当事人手中。

经过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的不懈努力,案件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赵某及时领到了52万多元赔偿款,并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法官手中。

责任编辑: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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