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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追诉时效

发布时间:2012-06-05 11:12:30


 

 

 

     追诉实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除了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核准必须追诉的以外,都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追诉时效的设置具有档次性,即以法定最高刑为基础而分为5年、10年、15年与20年四个档次: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的,追诉时效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的,追诉时效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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