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歌厅、舞厅本是休闲娱乐的文明场所,但被告人刘文涛和孟明明却对被害人大打出手,致被害人王某某重伤。2009年12月18日上午,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文涛有期徒刑五年、判处孟明明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刘文涛原系开封市“真爱一百饮食娱乐城”音响师,被告人孟明明系该娱乐城服务生。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7日夜11时许,被害人王某某等四人到开封市“真爱一百饮食娱乐城”二楼H2包间唱歌。凌晨2时许,被告人刘文涛、孟明明等人以已到下班时间为由,催促被害人王某某等人离开歌厅,继而双方发生口角并引起厮打。被告人刘文涛、孟明明分别用包间门口的垃圾桶砸被害人头部,并拳打脚踢王某某的头部,致使被害人王某某昏迷倒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右颞硬膜外血肿,其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文涛、孟明明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整个事件中,被告人刘文涛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孟明明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可以减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