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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促调解 案结事了利和谐

  发布时间:2023-01-07 22:46:13


     2021年11月8日18时,被告王某驾驶机动车与原告杨某驾驶机动车追尾碰撞,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被告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了,经多方调解,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原告杨某诉至法院后,诉前鉴定也因被告王某不配合无法开展。

     周静法官阅卷后发现,车辆损毁并不严重,但原告杨某主张其车辆是营运车辆,营运损失较大。周法官当天就电话联系当事人,沟通中她了解到原告的车辆在一直停放在4S店,至今没有维修,也没有评估,案件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如果按惯例委托评估,不仅案件办理周期长,评估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增加当事人的成本,不利于矛盾化解。

     周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释法明理,说服原告放弃部分不合理诉讼请求,只要求在4S修车,被告同意支付维修费。

     1月6日,周法官组织双方到4S店就车辆损失固定后,由4S店提出维修方案,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被告王某当场结清维修费,一个拖了一年多的案件仅用了16天就当场履行完毕调解结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认真负责态度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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