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勤奋不息,如水之柔韧;她默默无闻,如水之内敛;她求索上进,如水之穿石;她明理释法,如水之衡平。她,就是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办公室主任李艳萍。
13年前,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法官的向往,她放弃了为之奋斗近10年的教育事业,以优异成绩考入法院,开始了人生道路的又一段路程。为此,她从书记员做起,到助审员、审判员,白天办案,晚上学习,逐渐成为审判的行家里手。由于工作需要,2003院里调整她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主持研究室工作,2006年任办公室主任兼政治处副主任。不论是在审判业务部门还是综合事务部门,她始终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保质保量的完成院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伴随着辛勤的汗水,接踵而来的是各种荣誉:2005年获市级优秀党员、市对外宣传先进个人、区公正执法先进个人;2006年获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思想作风整顿先进个人”、市法院“三等功个人”; 2007年获省法院“信息先进个人”、市法院“三等功个人”、“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获省法院“二等功个人”、“公文处理先进个人”。对于荣誉,她总是淡然处之,一如既往的忙碌于繁文琐事中。
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多年来,李艳萍同志坚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她常说,不坚持政治学习,就无法领会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精神;不坚持业务学习,就不能娴熟的运用法律精神和时代要求化解矛盾;不坚持文化学习,就不能保持廉洁的操守和心灵的自由。每次的学习教育活动,她都按照要求学习有关篇目,撰写心得笔记,从来不敷衍、不投机。为了学习审判实践经验,她加班加点为老同志调查材料、整理卷宗;为了弥补法理知识的不足,她和年轻同志一起,读完了法律本科。一些同志对她花钱费时读书的做法甚为不解,因为她是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不需要文凭来装点门面,但她说,参加学习是想多学一些理论知识,从法律的本意判断现实的是是非非。为了提高公文写作和宣传稿件写作水平,她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又自学了公文写作知识和新闻理论知识,文字水平和写作经验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敬业如滴水穿石,心恒事成。 一个人干好某一项工作并不难,难的是在身兼数职时,每项工作都能干好;一个人在某一个时期内干好几项工作不难,难的是数年如一日,努力干好每一项工作。李艳萍同志被任命为办公室负责人以来,由于人员少,任务重,除了日常管理、外事接待做好会务会议记录之外,还承担着繁重的文秘、信息、法制宣传等工作,没有超乎常人的耐心和持之以恒的精神,是很难兼顾各项工作的。干好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付出心血和代价,没有不劳而获的收成,也没有轻而易举的成功。两年来,她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领办公室人员完成了档案室的整体搬迁工作,将原来放在纸箱里、床板上的卷宗,全部整理完毕,归位在整洁漂亮的密集架上,并添加了防晒窗帘,除湿机、药物、空调等设备,达到了档案管理要求。同时,制订完善了保密、文印、计算机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要、督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信息工作和公文处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7她编写的《基层法院庭审安全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文,被省法院《工作信息》采用后,又被最高法院《每日信息》采用,为法院工作改革发展做出了贡献。在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同时,她时刻没有忘记该法制宣传工作。认真探讨新闻专题,积极组织新闻策划,主动联络新闻媒体,亲自撰写新闻稿件。丰富的文秘工作经验,使她十分注意在宣传稿件中加工信息,使信息、宣传、统计分析交叉渗透,互相促进,资源共享。2007年她一人发表宣传稿件61篇,其中国家级11篇,省级15篇,市级6篇 ,网络30篇。2008年又完成宣传稿件52篇,其中国家级11篇,省级15篇,市级6篇 ,网络20篇。在全市法院文艺创作大赛中,她撰写的小品《生死不离》获得一等奖,并得到专家评委的一致好评。生活最终总是公平的,近年来曾多次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
奉献如水利万物,无悔无怨。基层法院的办公室是服务单位,担负着除审判业务以外几乎所有的内外事务。工作内容包罗万象,千头万绪。上到参政议政,下到打杂跑腿,尤其是文字资料的整理,事无巨细,几乎是无所不包。但众所周知,综合服务是出力不讨好、流汗不见功的岗位,选择了办公室工作,就等于选择了劳累、选择了清苦、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奉献。几年来,她始终从全院工作的大局出发,以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基本要求,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和其他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作为一个办公室工作负责人员,主管院里的全面枢纽工作,其行为代表着禹王台法院的工作,也可以说代表着禹王台法院的水平。因此,她总把平凡的工作作为一项事业去干,不怕辛苦,不怕麻烦,干就力求干好,自己不满意的东西,决不上交领导,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质量,领导对她过目的材料十分放心。2008年5月,院里一位同志做为全市法治理念教育先进个人代表,要在全市政法系统巡回演讲,并播放多媒体录像,但他本人写的稿子却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改写,而且时间很紧,只有周六周日两天时间。当时,她儿子面临高考,自己租住地方离单位十多里,租住房间内没有电脑。但她接受任务后,没有丝毫犹豫,而是尽快与演讲人交流,确定稿件内容。为了更好的展示法院形象和法官风采,同时也给演讲人熟悉内容和充分准备的时间,她在照顾好孩子的同时,花了一天时间,又熬了一个通宵,用手写完成了初稿,第二天又经过修改,在周日上午交给了演讲人。后来的演讲获得了理想的效果,虽然她没有站在闪光灯前,但禹王台法院的形象在众人心中有了改变,她为此深感欣慰。因为象这样突如其来的临时任务,对她来说已司空见惯。长时间的伏案思考,使她患上脑神经衰弱和颈椎疾病,过多的使用电脑写作,使她的视力急剧下降,但她从未为此而耽误工作。多年来,她放弃了大部分假日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甚至周日也不得休息,更不用说公休假期。办公室人员在她的带领下,都是早来晚走,出满勤,干满点。不论是下班以后,还是双休日,只要院里需要,机要员、档案员都是随叫随到,从无任何怨言。大家都开玩笑的称办公室为“110”。
廉洁似川江之源,清者自清。李艳萍同志对工作要求很高,但对生活却要求很低。作为学生出身的农家子弟,简单朴素是她一贯的作风。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她更是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当作换取利益的筹码。不论办案还是做其它工作,都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为任何当事人请托任何事项,不泄漏任何审判机密,不接受任何礼金和礼品。初次接触她的人,或许认为她古板、清高,似乎拒人于千里之外;而熟悉她的人,则会感到她的谦和而善谈。她喜欢与有思想、高品位的正直人士结友,而不喜欢与世俗、势力的小人为伍,更不喜欢娱乐场所的往来应酬。她常说,我们不但穿着制服时是法官,八小时以外也是法官,出差时是法官,出游时更是法官。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不能为法官形象抹黑。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进入法院已经十多个年头,所办结和接待过的案件,没有一个当事人上诉上访;她接触过的当事人和律师也不计其数,但从未有任何人怀疑她的人品。心虚竹自直,无潮水自平。她清正廉洁的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也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上善若水,真水无香。李艳萍同志以其特有的似水柔情,塑造了公正无私的法官形象,阐释了衡平如水的法治精神。让我们更多的法律职业者崇尚水这种物质吧:尽管质朴无华,却质朴中蕴含高雅;虽然平淡无奇,但平淡中彰显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