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执行法官将10.3万元执行案款交到申请执行人韩某手中时,韩某激动说:“感谢法官,之前给你们添麻烦了”。
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池某是亲戚。两年前,韩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与池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韩某左下肢十级伤残,车辆损坏。经认定韩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池某负次要责任。在现实面前,亲人反目。最终开封市禹王台法院判决池某赔偿韩某各项损失10.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池某未履行,韩某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向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启动财产网络查控,对池某财产进行查询。但只查到池某有一辆轿车,其他一无所获。法院将池某的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冻结。池某经常在外跑运输,离不开网络支付。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池某来法院诉说自己的还款困难。通过观察,法官判断有和解的希望。后多次对双方背靠背做工作,又面对面聊一聊。原来韩某与池某是亲戚,双方经济条件都比较困难。法官耐心细致劝说:你们都还年轻,都有孩子,都有责任,应该互相体谅。大家亲戚一场,血浓于水,发生了车祸,就要积极解决,被动逃避只能错上加错,互谅互让没有解不开的疙瘩,若相恨相仇一辈子, 相信谁心里都不是滋味……
法官的一番话,说到双方的心窝里。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19年3月28日上午池某赔偿给韩某10.3万元,韩某也表示自愿放弃诉讼费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