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开封市禹王台法院执结一起“骨头案” 有力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21 15:05:09




    近日,禹王台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长达十二年的“骨头案”,有力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2006年3月,河南航天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开封市某高级中学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开封市某区法院,法院判决学校偿还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

    航天家电股份有限公司遂向某区法院申请执行。 2006年至2017年十多年间,断断续续为申请人执行借款本金22万元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监督裁定,将该案指定由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执行。

    禹王台法院及时对被执行人开封市某高级中学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某高级中学仍不履行判决,法院遂将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多方查询,均未查到有价值财产。因该校负责人系开封市某区人大代表,2018年11月20日禹王台法院提请开封市某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拟对负责人实施司法拘留。

    法院多次向市教委和某区财政局多方了解后,判断某高级中学作为公办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未查询到任何财产,可能存在隐匿财产的情形。经详细查阅相关银行交易流水账后发现,开封市某区财政局、开封市某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多次应被执行人开封市某高级中学申请,将应拨付给被执行人开封市某高级中学的资金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祥符支行转账至某实验学校名下开封宋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内。该账户内存款实际为开封市某高级中学所有,遂裁定冻结某实验学校在宋都农商行的银行存款2094810元。被执行人开封市某高级中学面对法院调取其规避执行的确凿证据,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2018年12月18日,航天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激动地收到借款本息共计2053064元,对禹王台法院的办案效率和办案技巧大大点赞。  

责任编辑:贾珍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14461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