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宋梅的爱人从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张法官手中接到执行款10万元,连声说:执行法官帮俺要回10万元,不容易,真是太感谢了! 喜悦和意外之情溢于言表。
宋梅申请执行刘俊借款案是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禹王台区法院执行的案件。立案后,张法官对被执行人刘俊名下的存款、股票、房产、车辆进行了查询。但是被执行人十分“狡猾”,名下存款、房产、股票都未查到,仅有一辆价值约30万元的高档轿车。执行法官及时向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对该车禁止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光查封该车的过户登记手续,却找不到车辆的踪影,对申请人债权的实现还存在很大困难。找到车辆,予以扣押才是关键!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执行法官直接出击、明察暗访、蹲点守候、终于摸排到车辆的藏匿线索,最终,将被执行人刘俊隐藏于开封市某处的汽车扣押。法官告知被执行人刘俊,将对扣押车辆予以拍卖,并用拍卖款项抵偿其欠款。被执行人刘俊没想到法院会动真格!眼看爱车就要保不住,急忙表示:还款代替车辆拍卖。10月27日上午,在张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俊当庭偿还欠款10万元,剩余5万元利息分期偿还。(秦莹、梁家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