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的确确遇到了以为当之无愧的民事好院长,我由衷的感谢茹院长为弱势群体秉公办案,保护了残疾人的利益……”近日,禹王台区人民法院主管民事的茹宇院长收到了一封感谢信,写信人是一位64岁的残疾当事人王某某。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于197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皆已成年。原被告双方婚后感情一般,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9年,被告离家出走,后听说被告在外打工,原告生病住院期间,被告曾回来过几次。但自2014年开始就与被告失去联系,对原告不管不问。
法官调解期间,被告李某某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茹院长充分了解案情后,在摸清当事人心理特点的基础上,联合杜路军法官,经过一次次苦口婆心的沟通,一次次有法有据、入情入理的协调和耐心细致的劝解,终于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茹院长、杜法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实实在在公正办案,在法定程序内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赢得了这位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