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高院司法巡查“回头看”检查组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根据市中院安排部署,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19日至2月1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工作虚假结案及案款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执行工作虚假结案及案款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使执行作风切实得到转变,执行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执行不规范、弄虚作假、消极执行、乱执行、违法乱纪等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杜绝虚假结案、规范案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得以建立,执行规范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其他方式报结的所有案件进行自查,主要包括结案手续是否真实、领款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二)执行指挥中心成立专班、专人对以上案件随机抽查。
(三)针对自查、抽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制定长效机制。
三、组织形式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执行工作虚假结案及案款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建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洪涛、茹宇、执行局局长刁军生、政治处主任杨利军、纪检组长韩守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刁军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利军、韩守春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户志刚、宋玉、仝丽娟、王思瑶、王勇飞组成,王勇飞兼任专职联络员。
(二)成立专项检查组
专项检查组下设四个小组:第一组由张建勇任组长,重点检查实施二组;第二组由王志强任组长,重点检查实施三组;第三组由段续任组长,重点检查保全组;第四组由杨国强任组长,重点检查实施一组。
四、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期间为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2月16日,为期一个月,分为四个阶段:
(一)活动部署阶段
1、1月18日前,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专项活动联络员,并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1月18日召开“执行工作虚假结案及案款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明确案件检查范围、要求。
(二)集中自查阶段(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6日)
四个执行小组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案件进行甄别,对以其他方式结案的案件逐一开展自查,尤其是当事人撤回申请的案件,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督导抽查阶段(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2月2日)
专项检查组将按照分工对四个执行组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形式为:
1、当面听取各执行小组关于专项活动前两个阶段的总体情况汇报。
2、对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其他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进行随机抽查。
3、采取查阅卷宗、电话询问或者约谈当事人的方式抽查自查情况。
(四)总结整改阶段(2018年2月3日至2月16日)
各执行小组对自查、抽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完毕并制定长效机制,规范以后的执行工作,同时于2018年2月15日前对专项整治活动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排查不到位不放手
此次整治活动是在省高院“回头看”检查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开展的一次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组反馈的意见暴露出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涉及面很广、性质很严重。针对这次整治活动,我们一定要端正态度、正视问题,不但要把思想认识提高上来,而且要紧张、谨慎起来,彻底打消又是走走过场、雷声大雨点小的思维概念。案件底数的摸底登记是基础性工作,是活动的重中之重,从排查工作开始,必须实事求是、扎扎实实,严禁弄虚作假,排查不到位不放手。
(二)整改不到位不放手
开展“执行工作虚假结案及案款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是我们自我排毒的过程,也是为着力化解执行难、执行乱、基本解决执行难采取的重大举措,各执行小组要从心底里重视,不但要当重要任务来抓,而且要抓出重点、抓出症结、抓出漏洞、抓出关键,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抓出实效。
(三)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手
针对“回头看”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及各院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依据执行规范化相关规定,各执行小组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有效、可行的杜绝虚假结案及规范案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手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案件的摸底工作、自查工作、抽查工作及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一经发现整改不到位、案件款领取手续不全、不规范,弄虚作假的执行小组和个人,全院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