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开封市禹王台法院执行局上演“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反转剧情,着实让债权人体会一把喜出望外的美好。
刘某因购买汽车向某银行申请汽车分期贷款,刘某以其购买轿车作为抵押,由孟某、鲁某提供担保,后刘某未按约还款。某银行诉至法院,后达成刘某偿还借款433007元及利息、滞纳金,孟某、鲁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调解协议。刘某未按调解书还款,某银行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多方查询,未获得被执行人有价值的财产线索,某银行对此债权的实现不抱希望、一筹莫展。某银行在与法院沟通案情时说到刘某所购奔驰车曾在沈阳行驶。好像刘某私自将奔驰车押给郑州某公司借款20万元,后郑州某公司又将车转手卖个沈阳的个人。敏锐的执行法官杨国强、张建勇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这个信息具有重要价值,决定北上沈阳查找车辆,如有可能将车辆扣押。杨国强两人提前多次与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进行沟通和联系,得到沈河区法院的理解和支持。杨国强、张建勇于11月22日冒着零下近15度的严寒赶往沈阳,次日,在沈河区法院的密切配合下,通过车辆定位找到奔驰车。为了保证车辆顺利扣押至汴,杨国强两人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为车辆购买运输保险,以物流方式将车运抵郑州,后将车驶至开封。现该车辆正在执行评估中,某银行的债权实现指日可待。
禹王台法院执行法官有勇有谋,不畏严寒惩治“老赖”,让几乎成为“死案”的案件,重获新生,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某银行感念禹王台法院踏实为民的优良工作作风,喜气洋洋的送来“迎困难、冒严寒、北上沈阳,克险阻、护法威、功回开封!”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