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借钱容易,还钱难”。当事人可能因为生活急需,或者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不得不借款周转。借钱时各种承诺各种感恩应运而生,还款时,便使出各种手段逃避,躲藏,更有甚者干脆人间蒸发,让借款人后悔不已,叫苦不迭。 为了不伤感情、为了避免尴尬、为了出借人权益得到更大保障,法律教会我们留下书面凭据、注意借条措辞的严谨、最好有保证人和物的担保、还要注意担保和诉讼的实效,可是,即便天衣无缝,我真诚地对你说:相当部分的借款收回颇费周折。不信,往下看,自己掂量吧。
亲戚借钱不还伤透心法院执行措施助还款
翟某、李某系亲戚关系,双方的借款纠纷经开封市禹王台法院达成还款调解协议。李某未按调解协议还款,伤心的翟某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对李某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严肃地告诫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 李某在法律的威严下,于2017年11月13日还款1万元,余款与翟某达成和解协议。翟某由衷地说:要不是依靠法院,这1万元也难要回来啊!
比耐力比智慧,老赖,你输了
“我是胡某的家人,来交欠款15000元和罚款1400元,请法官把胡某放了吧。”这是2017年11月14日在开封市禹王台法院发生的一幕。
李某申请执行胡某借款案,法院依法向胡某送达法律文书后,胡某溜之大吉,音讯全无。法官多次到胡某家中寻找,无果。后得知胡某在开封市东郊沙岗寺有一处住房,于是多次蹲点守候,总是扑空,锲而不舍的法官在2017年11月13日再次来到沙岗寺从上午11点到13点50分守候近三小时,终将胡某抓获,对胡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1400元。当冰冷的手铐戴在手上时,胡某立马清醒,委托家人偿还了欠款和罚款,法院对胡某提前解除了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