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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雷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30 10:51:1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确保我院在2017年年底之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奋斗目标,决定自2017年5月l0日至7月31日在全区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基本遵循,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三升四降”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打击一批典型老赖,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逐步消除;终结本次执行的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未结积案。对2017年1月1日前立案的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重点清理;对2017年1月1日后立案的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强化六个月执行时限,遏止未结案件增量不断积累的势头;专项活动结束时,案件实际执结率要达到35%的目标,执行实施小组要尽可能多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每周集中执行行动不少于三天。

    (二)规范终本案件。各实施小组要对2016年1月1日后立案的终本案件进行规范整理,5月31日-6月2日,综合科将对各实施小组的终本卷宗进行评查,各实施小组要严格按《省高院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

    (三)化解信访案件。对最高法院、省法院等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要及时、高效的办理,不要久拖不结。  

    (四)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未结案件、涉公职老赖案件、涉名人名企案件,各实施小组要严格按照《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异地管辖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对符合异地交叉执行的案件,各实施小组于5月18日前报综合科张璇处。

    四、时间安排

    “夏季雷霆”专项活动自2017年5月10日开始,至2017年7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5月10日至5月15日,动员部署。我院紧密结合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紧密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大力宣传发动,层层传导压力。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7月25日,全面实施。通过在全院范围内抽调人员、装备,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于5月16日,5月22日,6月5日,6月19日,7月3日,7月17日,7月24日全天必须采取集中行动,采取集中拘留、罚款、曝光一批,集中腾空、搬迁、交付一批,集中移送、公诉、打击一批,集中查控、拍卖、执结一批,强力抓好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同时还要邀请电视台、报社、媒体记者等参与,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舆论声势,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2017年7月26日至7月31日,总结表彰。通过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盘点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为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五、工作要求  

    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是是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一场重要战役,执行局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省高院、市中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活动纳入中心、摆上位置,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我院为专项活动集中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活动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成立“夏季雷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民任组长,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殷庆、执行局长刁军生任副组长,刁军生局长兼办公室主任,户志刚、张建勇、王志强、段续、宋玉、张璇、李九红、石斌任组员。同时,要积极向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

    (二)加大办案力度。要狠抓“一性两化”、“一打三反”工作落实,发挥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功能,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要硬起手腕,该曝光的曝光,该拍卖的拍卖,该搬迁的搬迁,该拘留的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对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合力;要切实解决问题,尤其重点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等,通过活动使一大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要严守执行工作纪律,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要坚持“两手抓”,把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专项活动的开展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三)搞好综合保障。要优先保障集中执行所需的车辆、执法记录仪、警械等装备,关心爱护执行干警,合理安排工作,为干警加班时用餐、休息创造良好条件,免除干警后顾之忧。在执行办案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文明执行,做好风险评估,制定执行预案,讲究执行策略,将思想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力戒简单粗暴执行,防止激化矛盾。执行人员要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收集好执法证据,遇到暴力抗法事件时,应当坚持“人身安全至上、社会稳定为重”的原则,快速果断处置,防止出现执行干警和当事人伤亡事件。

    (四)强化指导监督。活动期间,各实施小组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和典型案例,确保信息畅通、令行禁止。上级法院将通过督导案件、巡回抽查、通报情况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指导,对组织不力、工作敷衍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7月份,市中院将结合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成若干督查组深入各法院,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十个严禁”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从严查摆问题,纠治作风顽疾,全面强化队伍。

    (五)开展舆论宣传。活动期间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树立执行法官新形象,营造良好执行氛围。要丰富宣传的内容,既要宣传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既要宣传个案的清理,更要宣传打击老赖、助力诚信的司法政策;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活动的相关情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传递执行工作正能量。

责任编辑: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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