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开展“春雷行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30 10:48:15


    1月20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同志在省法院《执行工作动态》(第36期)上做出重要批示:“应专门下一个通知,充分利用春节团圆的有利时机,堵住常年见不到的外逃老赖,为解决执行难抓住良机。”我院决定自2017 年1月17日至2月17日,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雷行动”,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全面推进执行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7年1月19日全市法院执行难研讨会精神为指导,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维护申请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活动目标

    利用春节被执行人回家团聚的有利时机,惩戒和制裁一批“老赖”,抓紧集中执行一批案件,为完成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奠定基础。活动主要针对以下五类案件:1、2016年因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2、提起自诉的拒执案件,因被告未到庭无法审理而撤诉的;3、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案件;4、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又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案件;5、在社区、村庄有影响的案件,执行一案,带动一片的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春节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又是查找常年在外躲债老赖的黄金时期。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一把手”院长要亲自领导、亲自指挥;特别是要加强对执行队伍的综合保障,为执行队伍配备充足的车辆、人员、装备、经费,确保执行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二是加大办案力度。要充分利用春节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多、汇款多等“人好找、财好寻”的执行黄金时节,起早贪黑,努力在找人寻财上下功夫。一方面利用春节前大量务工人员返乡多、人员相对集中的大好时机,采取群众举报、下设眼线、随时出击等措施,采取“兵团作战”与“小分队”相结合的原则,周密部署,深入乡村、街道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同时针对春节临近,许多人购置年货等特点,派员深入生活广场、商业街、洗浴中心、农贸市场、集市、长途汽车站等繁华地段进行重点排查,处处留心,一旦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决不让其逃避执行,迅速采取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利用春节前外出务工人员汇款、携款多的特点,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每位执行人员应将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汇总后到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普查一遍,发现被执行人存款立即采取查询、冻结、划拔等强制措施。对发现机动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者,立即采取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总之,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穷尽执行措施。

    三是要继续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有能力而拒不执行者,依法予以司法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惩,积极与公、检部门配合,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四是开展舆论宣传。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专栏、电视专访、微博直播、微信公众号、微电影等传播手段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执行氛围。一要扩大宣传的范围,要加大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将法院干警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抓捕“老赖”的情况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二要丰富宣传的内容,对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进行弘扬,同时也要大力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营造震慑效果,促使部分被执行人迫于司法权威而自动履行。各实施组负责提供新闻线索,综合室积极上报典型事例及工作信息。

五是坚决确保执行安全。春节期间组织实施强制执行,要制定详细预案,反复评估可能存在的危险,对于矛盾突出、隐患较大、不适宜强制执行的,要放到节后谨慎实施。“一把手”院长要对执行安全负起全部责任,坚决避免执行干警人员伤亡,坚决避免被执行人恶意炒作。

责任编辑:齐超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79996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