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五个严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上级要求,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达到人人会背,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最高法重申和强调《五个严禁》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通过贯彻落实推动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全体人员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以此设置高压线,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网开一面、绝不姑息养奸。我院设有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3809809),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监督。各部门在贯彻落实规定的过程中,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有好的意见、建议和做法请及时向院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反馈。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