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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法官辞职现象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09-08-18 16:36:35


    近年来,基层法院法官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其中辞职法官在流失人员中的比例逐年增高,且辞职人员多为审判业务骨干或具有司法资格人员,已成为流失问题的新动向,应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基层法院法官辞职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政治地位不高。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司法救济成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然而,法官头顶的光环是虚幻的,法官职业的危险与艰辛,没有赢得社会的同情与理解、国家的尊重与重视;二是工资待遇低下。基层法院法官工资由县区财政支付,与同工龄、同级别的中级法院法官相比,工资待遇相差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同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令基层法院的法官伤心自怜;三是司法环境尴尬。法院内部有庭长、院长、审委会,法官意见无足轻重,文书却要法官签名。法院外部有党委、政府、人大,各方意见都要采纳,法律后果还要法院承担;四是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太大。法官断层,案多人少,除审判工作以外,法官还要承担大量的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学习教育、法制宣传、走村入户、为民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尤其是近年来信访工作量之多、案件解决难度之大、承办法官责任之重,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基层法院法官精神负荷太重,造成“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的被动工作局面,优秀法官辞职另就也就在所难免。

    基层法院法官辞职现象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内部来说,直接影响法官队伍的稳定,使法官断层现象更加严重,“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从外部来说,大量优秀法官辞去法院工作,会使社会各界对法院队伍的“精英建设”产生怀疑;更有甚者,大量优秀法官辞职,比起以往调离、读研、考录等方式的流失,会产生更大更震动的“多米诺效应”,对于在职法官和审判事业的冲击是不言而喻的,这并非笔者的危言耸听,而是多数基层法官的肺腑之言。

    如果将来的某一天,法官的政治地位得到尊重,工资待遇逐步提高,司法环境大大优化,司法权利得到保障,也许,这些辞职的法官会回到他们为之奋斗了半生的事业中来,但愿这令人欣慰的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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