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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长途车上的“黑手”

  发布时间:2009-08-17 18:32:42


    近日,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在长途汽车上扒窃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新伟、袁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20000元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10000元。

    被告人杨新伟、袁伟均系无业游民。2009年5月初,二人便商量在长途客车上行窃。5月17日15时许,二人携带剪刀、刀片等作案工具,窜入通许至开封的豫B81112长途车上。当车行至开封县陈留收费站到大广高速一路段时,乘被害人张某某熟睡之际,由被告人袁伟按住箱子,被告人杨新伟用随身携带的刀片划破纸箱,将电脑主机盗走。经评估鉴定,价值1860元(现赃物退回,已发还被害人)。次日下午2时许,二被告人又登上通许至开封的豫B85058长途客车上,当车行驶至开杞公路汪屯桥路段时,由杨新伟下手,将被害人郭某某现金人民币15000元盗走,后下车逃跑时被巡逻的公安人员抓获。赃款追回,发还被害人。

    禹王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新伟、袁伟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中顶风作案,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已构成盗窃罪。 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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