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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严打期间 也要宽严相济

  发布时间:2009-08-17 18:29:39


    近日,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聋哑人抢夺案,从轻判处被告人孙鹏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孙鹏系吉林省吉林市人,住吉林市船营区乐园小区37-2-33号,从小又聋又哑。2009年3月16日14时许,来开封寻亲的他乘被害人不备,将一轿车内副驾驶位置上的黑色提包抢走,不料刚逃至附近即被群众抓获。从其身上提取黑色提包一个,内有现金286元,诺基亚5610型手机、佳能LXUS70相机各一部,工行银行卡一个。经评估鉴定,手机价值1620元,相机价值640元。钱物共计价值2546元。赃款赃物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但该被告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且系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均应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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