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重拳出击 净化环境

发布时间:2009-08-17 18:28:07


    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净化治安环境,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钟国亮、钟宝峰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10日晚11时左右,被告人钟国亮、钟宝峰预谋抢劫被害人吴学梅,并跟踪吴学梅至本市禹王台区西后街28号A区3号楼1单元吴的住处附近。次日晚11时左右,二被告人到被害人吴学梅家楼洞内等候吴,零时许被害人下班回家上楼时,被告人钟宝峰从后面抱住被害人,被告人钟国亮将被害人手提包、手机抢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4800余元,美鑫派π水杯一个及其他物品。经评估鉴定,被抢诺基亚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96元,美鑫派π水杯一个,价值人民币358元。二被告人抢劫钱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354余元。2009年3月4日,二被告人被抓获归案。手机追回,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国亮、钟宝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二被告人在打击“两抢一盗活动中竟然顶风作案,故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14429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