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田某本是夫妻,离异后的双方,在情感上虽无纠葛,但在坑蒙拐骗的事上却气味相投,配合默契,之后二人又一起锒铛入狱。2013年8月7日,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和一年零二个月,并均处以罚金。
2012年8、9月间,被告人赵某与田某纠集任某,王某想出以秘鲁币谎称法郎骗钱的计谋。而后,在长途汽车上,田某以假的验钞机、银行员工胸卡为道具,向长途客车乘客证实“法郎”是真的,其他三人冒充乘客并购买“法郎”。四人以此手段作案两次,共骗得人民币11470元。
河南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与田某纠集任某,王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作出以上判决。 赵某与田某表示不上诉,真心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