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在开封市禹王台区惩防办领导下,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行动迅速,积极安排部署,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从腐败现象易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入手,力求构建源头防控司法廉洁风险的新机制,把可能发生的司法不廉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成效显著。主要措施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安排部署。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开封市禹王台区惩防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传达方案内容,成立我院规范权力运行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切合我院实际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规范权力运行内容进行动员。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姜海雁向全体干警宣读了实施方案,就如何开展好该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李宗武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全院干警要以这次廉政风险防控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查找、评估,确定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打造“廉政、为民、高效、公正”的政法队伍。
二、梳理权力清单,编制职权目录
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我院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领导及各庭室局队的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对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和“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对职权在单位外部、内部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进行规范。
三、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根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组织干警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廉政风险点,首先要明确岗位责任,我们把全院工作岗位划分为两大类:即院领导岗位和院职能部门岗位。让每一位干警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分析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党政纪责任。
通过排查,我们共排查出八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1、利用职权对应该回避的案件而不回避或利用职权对审判、执行工作施加影响;2、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诸多廉政风险;3、易出现当事人说情、吃请现象;4、易出现不作为现象,产生涉诉信访问题;5、易出现吃拿卡要现象;6、当事人腐蚀法官;7、利用职权违规打听、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或为亲朋好友的案件说情;8、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过程中存在干警行贿等风险。根据方案要求,院廉政风险排查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小组将各庭室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在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对干警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及制定的防控措施进行登记汇总,建立台账,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我院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关防控措施,相继制定或完善了《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加强干警业内业外行为规范制度》,《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述职述廉制度》,《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六条规定”; 根据排查确定的各种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