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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王台法院审结一起重大抢劫、盗窃案

  发布时间:2009-08-17 17:19:02


    一个是一夜抢劫两次,一个是频频盗窃数码产品,这两个臭味相投的家伙又“合作”盗窃4万余元的铜线,5月26日,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温凯、靳李京重大抢劫、盗窃一案,判处被告人温凯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7000元。法院判处靳李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5000元,与之前犯罪所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5000元。

    2003年11月6日晚8时许,在本市禹王台区(原南关区)天地台街南口,被告人温凯选定了被害人李某为抢劫目标,吕勇、徐安宁、刘磊携带尖刀伙同武占闯、仝辉、张海龙采用持刀威胁、殴打的暴力手段,将李某现金20元、摩托罗拉T90型手机一部抢走,经鉴定手机价值人民币650元。他们认为抢到的钱太少,于是当晚10时许,在天地台街南口,温凯又选定被害人常某为抢劫目标,吕勇、徐安宁、刘磊携带尖刀伙同武占闯、仝辉、张海龙采取持刀威胁、殴打的暴力手段抢走常明德飞利浦128型手机一部及现金1300元。六人抢到的赃物交给了温凯。后温凯让吕勇等六人逃离本市。

    2007年10月4日晚,20岁的靳李京伙同他人经预谋后,携带破坏钳等作案工具,到开封市汪屯中学多媒体教室盗窃电脑主机、DVD影碟机、明基牌3000流明投影机各一台,价值人民币10670元。10月份的另一天,靳李京伙同他人经预谋后,到位于本市西门大街某电脑公司库房,盗走美格牌、惠普牌液晶显示器20台,价值人民币30720元。

    2007年10月11日22时许,“兴趣”相投的温凯伙和靳李京、李治威等人预谋后,通过事先踩点,携带撬杠、铁锨等作案工具,开一辆汽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到开封市远征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盗走铜线一批,价值人民币40063元。此后,靳李京因参与多起盗窃被抓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8年8月22日温凯被开封市公安局禹王台分局抓获并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私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该被告人伙同他人盗窃开封市远征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的铜线,价值4006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靳李京伙同他人盗窃开封市汪屯中学、开封市某电脑公司财物,共计价值4139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温凯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该被告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靳李京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两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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