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涉诉信访难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禹王台区法院打破常规,由院长、副院长分包案件转变为承办案件,化解了一批老大难案件,为信访人解除了讼累,为干警作出了表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5月份,省委政法委巡视组交办禹王台区法院李宝玲上访一案。1995年10月,武天元与禹王台区(原南关区)政府就25.67㎡营业房安置问题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安置协议。但协议生效后,区政府仅安置了13.93㎡的房屋,另外11.74㎡因无相同面积的房屋而未能解决。武天元之妻李宝玲多次找区政府解决问题,区政府认为武天元已在该楼抢占30余㎡营业房,应先将抢占的房屋交出。经多方协调,均未能化解矛盾,李宝玲从此走上上访之路。十余年来,其反映的问题越来越成为“老大难”。了解案情后,李宗武院长决定自己亲自办理。除了正常的工作安排,李院长把所有能利用的时间都花在李宝玲案的解决上。在吃透案情、找准焦点的基础上,李院长有针对性地拿出了化解、协调方案。一方面积极与禹王台区政府的相关领导协调,充分陈述该上访案件解决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上访人李宝玲的诉求中的合理成分,上访人家中目前存在的实际困难等,取得区政府相关领导的支持和对上访人困难的同情,增强解决此问题的信心,另一方面,李院长多次约见上访人李宝玲及其家属,从法理到人情,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既充分认可其合理诉求的正当性,同时对其过分的要求也明确地表示不能支持,让上访人明白问题的解决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与此同时,及时与中院领导保持联系,取得上级法院的支持。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在李院长的带动下,其他副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纷纷要求承办信访案件,干警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的信心和积极性增强,有力的推进了涉诉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