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上午,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具有审判资格的30余名干警进行业务考试。
考试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45周岁以下人员采取闭卷考试,45周岁以上人员采取开卷考试。考试内容分为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四个类别,参考人员按照“干什么就考什么”的原则选择考试科目。考试过程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佩生带领相关人员对考场进行了巡视。
此次考试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体现,旨在检验广大干警的司法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以考促学,增强干警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对建设学习型法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