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拟开展土地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土地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机场东路以西、柳林大街以北NJX0901-05地块。
3.用地面积:约9462.1平方米(以实际勘界为准)
4.调查目的:识别地块是否存在污染风险,为后续建设提供环境依据,满足用地审批要求。
二、工作内容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规范,需完成以下工作:
1.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
2.制定初步调查工作方案;
3.土壤与地下水采样检测(含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
4.编制《土地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5.配合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省级及以上CMA认证(环境检测类)及土地调查评估相关资质;
3.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用地调查项目经验(需提供案例证明);
4.无环保领域不良信用记录。
四、报价文件要求
1.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价,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路线;
4.详细报价清单(含人工、设备、检测费、报告编制费等);
5.服务承诺及完成时限;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价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价方式:请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一式贰份,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开封市五一路86号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收件人:刘建伟,联系电话:0371--23809718),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评选方式
我院将综合考量技术方案、报价合理性、单位资质及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本次询价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4.未中标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5.本次询价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