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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2025年接收实习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8 10:42:08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增进人民法院与院校的深度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决定接收高校学生及往届未就业学生来院开展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岗位

计划接收实习生7名,主要安排在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实习岗位包括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实习行政人员等,从事审判辅助及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法院业务实践。实习生将在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行政人员的帮助指导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案卷整理、文书起草、新媒体宣传等工作

实习学生可根据个人安排在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间选择实习起始时间,能全职参加实习的优先考虑。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5:00-18:30。根据工作需要,实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接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2.大专及以上学历,档案学、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等相关专业学生;

3.能够保证有时间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4.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5.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日至20256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需填写《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个人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院校推荐另附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ywtfyzzc@126.com。 

3.咨询方式: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371-23809872/2380982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核实学生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接收报到:通过审查的实习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寸免冠照片、介绍信(院校推荐实习生)至我院政治部1403室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法院负责实习生日常管理与教育培养工作,实习人员应签订《实习纪律承诺书》,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安排,自觉维护法院形象。如有违反,本院将结束学生实习并以公函的形式告知所在学校;实习期间,可在我院机关餐厅按干警待遇就餐,住宿自理;

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对表现优异者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五、纪律与监督

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附件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申请表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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