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2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禹王台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14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禹王台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禹王台法院党组认真落实在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第八巡察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对照整改。在106项具体整改任务中,66项已经完成,38项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占全部整改任务的98%,另有2项整改任务还在整改之中。目前共制定或修订出台规范性文件11件,召开整改专题会议6次,举办、参加会议或培训11次。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盘认领反馈意见。坚决落实市委巡察要求,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巡察整改的根本遵循。收到反馈意见后,禹王台法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全盘接收市委第八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确保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工作方案。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禹王台法院党组第一时间于6月14日下午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就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再次表明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态度。17日上午,再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18日上午,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18日下午,参加全市法院巡察整改专题交流培训后,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对整改方案再次修订完善,将整改方案细化成106项具体整改任务。
(三)以坚决的态度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巡察整改专班4次召开推进会议,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从实从快抓好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牵头部门认真对照院党组整改工作方案和全面整改台账,带头抓好整改,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并明确专人每周上报整改进度,党组不定期听取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整改进展情况。通过3个月的整改工作,我们坚持立行立改、逐项整改,现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到位,推动法院党组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
整改内容:一是规范会议记录。调整一名保密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干警做党组会议记录。2024年3月以来,每次党组会均落实“第一议题”要求,会前发放学习资料,编发《第一议题学习材料汇编》。二是完善学习机制。制定《禹王台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学习效果的措施》,协同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2022年以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学习氛围不浓,学习参与度低。
整改内容:一是坚持班子领学。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二是集中系统学习。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召开专题辅导会,编发学习提醒8期,每月组织党员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及“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学习。三是打造红色阵地。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作用,制作28面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版面,打造宣传文化走廊,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3)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够有力。2021年以来,党组没有听取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情况汇报,对案件的政治性把握上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党组对重大信访案件没有专题研究。
整改内容:修订完善《禹王台法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禹王台法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将听取案件情况汇报纳入党组研究日程。目前,已4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判信访案件。
(4)政治轮训缺乏统筹规划,没有做到全员覆盖。
整改内容:一是坚持政治轮训。组织全体干警前往芦花岗家风馆、党员政治生活馆、包公司法文化馆、市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参观学习,并有计划组织全体干警进行政治轮训。二是强化履职能力。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轮训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讲至第四讲等内容。组织书记员参加全省法院书记员培训、收听观看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视频。
(5)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两微一端”等阵地建设不足,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原创优质作品较少。
整改内容:一是筑牢意识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开展专题交流研讨。二是规范信息发布。通过发布《关于严格院内网络媒体信息稿件发布审签程序的通知》,严格履行“三审三校”要求,落实《稿件发布审签表》审批流程、对各部门及分管领导发送《常见问题的提醒函》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网络媒体新闻宣传工作。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2篇,其中原创作品30篇。
2.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6)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差。案件比、上诉率、生效裁判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劣于参考区间。
整改内容:一是加强数据会商。每周一在员额法官工作群中通报上周质效情况,7月份召开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工作会,针对问题调整工作重点。截至8月底,执行指标已摆脱落后局面,未达合理区间指标已从5项减少至1项。二是加强绩效考核。修订完善了《禹王台法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判后告知制度的通知》,将文书阅核纳入业绩考核。
(7)为民服务意识差,不担当,不作为。案件该移送不移送,该执行不执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整改内容:一是强化服务意识。组织立案庭全体干警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学习《河南省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及追缴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案件移送要求。6月份至8月份,登记各类案件1296件,其中民事案件966件,刑事40件,行政1件,诉讼保全289件。二是践行司法为民。相继开展“夏日利剑”“豫剑执行”“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等专项行动,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月份以来,先后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为民服务意识”“网上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培训8次。
(8)该院一裁定书驳回原告起诉原因是被告“某某物流公司”不存在,但法院查询的过程和依据卷宗中未显示。天眼查显示存在“某某物流有限公司”工商信息,办案人员未将上述情况向当事人释明,直接驳回原告起诉。
整改内容:一是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民事条线干警集中学习《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裁定驳回起诉的法条,深入学习裁定驳回起诉的相关情形。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由民事条线工作经验的法官助理,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全体民事条线书记员开展案卷证据材料入卷留存培训。
(9)存在信访工作作风浮躁,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接访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落实接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院领导接访工作的若干规定》,院领导、审委会委员严格按照接访值班要求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来访必录入。二是抓实初信初访。对外公示每月接访领导值班表,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和化解率。三是源头防范治理。严格落实“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疑必释”的要求,推进涉诉信访案件的实质有效化解。
(10)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力,涉企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内容:一是统筹推进落实。完善“月讲评、季通报、年考评、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每月通报营商环境质效情况,印发《禹王台法院上半年营商环境通报》,督促各团队对团队中的落后指标查找原因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审判管理。建立涉企案件审限管理台账,实时监控涉企案件办理情况,指导、督促各团队加快结案进度,清理涉企诉讼积案。
(二)落实从严管党治警要求不严,持续严的氛围力度不够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1)存在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推动履职尽责。明确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任务,修订完善《党组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党组成员责任清单》等,形成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二是开展专题研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半年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工作。扎实开展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经常性纪律教育与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助推筑牢思想防线,坚守纪律红线。四是加强政治教育。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把学习纪律处分“四种形态”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开展学习研讨,将纪律规矩作为底线,不越雷池半步。
(12)存在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加强联动协作。按照《禹王台区纪委监委关于调整片区协作监督和办案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试行)》,成立3个片区纪检监察组,实行集中办公。二是强化主动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院督察室不定期对法院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截至8月底,已下发督察通报22期。三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院长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完成上半年以案促改工作,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述职会,听取各支部书记及部门负责人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断增强干警廉洁从政意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各庭室排查廉政风险点22个,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
(13)存在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缺乏监督,管控不力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追究干警责任。院督察室展开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足额追缴挪用费用,责令相关责任人员办理辞职手续。二是加强采购内控。修订完善《禹王台法院采购、处置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采购标准、明确采购程序,严禁超额采购等行为。三是规范餐费管理。明确两名正式干警负责就餐卡办理、充值、注销等工作,配合工会、财务做好数据审定工作,做好餐费收支明细登记、据实入账、按期公示等工作。
(14)存在以案促改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制定《禹王台法院关于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警参加警示教育大会3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撰写心得体会100余篇;二是完善制度机制。针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暴露出的廉政风险和薄弱环节,制定《禹王台法院以案促改实施细则(试行)》,由点及面、全面整改。
2.执行铁规禁令刚性不足
(1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内容:一是扎紧制度笼子。开展政策法规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学习。二是加强经费管理。修订完善《禹王台法院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开支范围,严格支出管理,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对于工会经费,在预算下达后财务室及时、足额拨付至工会账号。2024年以来已按照预算下达工会经费金额拨付院工会经费专户。
(16)纠治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到位。
整改内容: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摸排全院干警从事经营活动情况,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智能化数据排查,逐一比对,逐一筛查,共排查141人,未发现违规情况。二是动态跟踪监督。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干警及其亲属身份信息进行全面统计,建立信息台账,并对统计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实行动态跟踪监督。
(17)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完善案款管理。强化案款末端管理,增配专职人员负责诉讼费退费录入等工作。二是立即梳理未按期退还当事人的执行款项,并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转入执行案款提存账户或退还当事人。三是修订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禹王台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禹王台法院财务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办法》,通过指定专人、设立台账等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销工作。四是固定资产清查。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已完成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登记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五是规范物品采购。严格采购标准、明确采购程序,严禁超额采购等行为,定期公布机关餐厅费用,做到账目清晰、数字准确、手续完备,自觉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
(18)存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召开工会负责人员会议,学习《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二是规范审批监督。制定《禹王台法院工会工作制度》,规范工会会费收缴、经费支出。三是完善会费缴纳。及时补收会费,退回所发福利。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举措不多,顽瘴痼疾整治不够彻底
1.“立案难”问题依然存在
(19)利用诉前调解拖延立案,对网上立案标准把握不清,存在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推诿管辖和强制线下立案等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落实立案登记。进一步畅通网上立案、现场立案渠道,提高网上立案申请审查效率,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做到7日内登记立案,确保案件“应立尽立”。起诉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二是优化诉前联调。巡察整改以来共新收诉前调解案件874件,其中调解成功424件,申请司法确认11件;新收诉前鉴定案件28件;诉前调解、立案工作投诉为0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立案工作中系统应用和案由选择、审判工作中庭前准备、庭审记录、笔录制作、校对文书、送达材料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了书记员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做到“对外服务诉讼群众、对内服务审判工作”。
2.执行不力问题突出
(20)2023年执行不力问题突出。存在执行案件未穷尽执行措施、不进行现场调查、带财终本执行等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24次,评查终本案件100件,发现问题案件1件,已按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围绕《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集中开展终本案件规范化专题培训。
(21)存在消极执行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建立信息台账。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评查,建立终结案件台账,共排查案件118件,恢复94件案件。二是全面落实排查。开展对终本、终结案件的自查,完成评查案件300件,排查出问题案件2件,均已恢复立案。
(22)存在乱执行问题。
整改内容: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在立案庭设立智慧执行app宣传台,推广使用智慧执行app,实现外出办案及时执法取证、及时回复当事人留言。二是推进律师参与。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按照结案计划督办长期未结案件,督促办理案件4件;目前累计发出律师调查令10份。
(23)存在积压执行案件多问题。
整改内容: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全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效果,巡察整改期间受理诉前保全案件396件全部办理完毕,受理诉中保全案件250件,已执结诉前、诉中保全案件632件。
3.贯彻落实司法工作要求有差距,违反法定程序审理案件
(24)在审理丁某某与郭某离婚一案中,违反规定程序,
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整改内容:6月27日、8月22日组织审判人员学习《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的规定,严格适用法定程序审理案件。对法律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对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向当事人释明后,告知、引导当事人书写不公开审理申请,进行不公开审理。
(25)肃清流毒影响缺少长效机制。
整改内容:一是定期排查。3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开展图书等清查5次,对发现的反面典型署名文章的出版物等物品,统一由院宣传部门妥善处理,肃清流毒根源。二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7月份、8月份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26)电子卷宗存在瑕疵。
整改内容:6月份、7月份,审管办对电子卷宗进行抽查,并下发《网上办公办案通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卷宗责任人给予通报,并要求限时整改。8月份对全院书记员开展电子卷宗业务培训。
(27)存在审理案件遗漏诉讼请求、被发回重审问题。
整改内容:6月份两次召开民事条线法官会议,要求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项全面审查,不能遗漏。通过对四类案件监管,进一步推进阅核制的应用。8月底,民事案件阅核75件。
(28)存在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内容:对《关于整治落实“三个规定”变形走样问题的通知》《关于全国法院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开展学习,对每月零填报人员下发提醒通报,力争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
(29)存在案件评查机制质效差问题。
整改内容:7月份,审管办针对上半年发改再审案件进行了评查,并形成一案一报告,并在21日召开数据会商会,通报发改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8月15日下发《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20日印发关于执行卷宗评查的通报,促进审判执行案件质量的提升。
4.形式主义严重
(30)许多工作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整改内容:7月份召开上半年审判执行质效数据分析会,各部门认真分析质效指标短板弱项,找准问题症结进行质效提升。印发有关“形式主义”危害的学习资料,制定印发《禹王台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
(四)全面加强组织建设用力不足,推进素质强警存在弱项
(31)班子整体凝聚力不够,战斗力不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班子成员协同配合不到位。未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时,存在临时开会、临时决策。
整改内容:3月份以来,所召开的党组(扩大)会,均落实了“第一议题”要求。8月份,修订完善《禹王台法院党组议事规则》《禹王台法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敞开心扉提问题、点不足,在相互帮助中提升大局意识,凝聚促进发展共识。
(32)育人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薄弱。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不科学,年轻干部后备力量不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员额法官队伍年龄明显老化,干警在参加员额选任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太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轮岗交流不到位、效果不佳。
整改内容:梳理各部门中层干部空缺岗位,按照程序进行干部调整任免。2024年新招录6名公务员,身份均为法官助理,7月份已安排5人到审理执行业务一线部门进行锻炼跟班学习,并从政治部调整一名干警到人民法庭进行业务学习。全院正式干警平均年龄从41岁下降至37岁;自6月份以来,共接收7名实习生,安排其中的6名到一线跟随有经验的员额法官进行学习。在五四青年节前夕,组织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到芦花岗家风馆开展廉政教育。7月份,组织政治部全体干警进行集中学习,着重对《党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学习,确保今后人员提拔、职级晋升等工作程序合规。6月份,对10名干警进行了岗位调整。9月份,召开法官助理座谈会,向全体法官助理传达学习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解答法官助理关注的职级晋升问题,鼓励法官助理积极入额。
(33)干部管理宽松软。管用脱节,对于书记员、辅警等非正式人员,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同时书记员、辅警等非正式人员队伍不稳定。2023年以来,因各种原因离职的临聘人员达11名。
整改内容:坚持每月初通报上个月干警考勤情况,并在9月份对《考勤制度》进行修订,将考勤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挂钩。8月份,对两名违反有关规定的保安进行更换,确保院内安全。自6月份以来,两次修订《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聘用制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并将聘用制人员年终绩效奖金进行调整。截至8月底,评选办案标兵、办案辅助标兵22人次,3名聘用制人员被推荐为市区级先进个人;7月份,授予4名聘用制人员为工作先进个人;8月份,对参加本院业务竞赛的6名聘用制人员进行了表彰;9月份,推荐3名聘用制人员参加全市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在八一建军节之前,对我院退伍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品。
(34)督察工作落实不到位。督察多,通报少;发现问题多,见人见事少。
整改内容:8月份,制定《禹王台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方案(试行)》;自6月份以来,由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定期开展督察,共下发督察通报19期。
(35)存在书记员培训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内容:5月份,组织全体书记员参加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培训;对全体聘用人员进行风险排查,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自查表,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被纳入失信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及时清理。7月份,组织全体干警(含聘用人员)开展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讲至第四讲等集中学习;8月份,组织全体书记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书记员看打、听打成绩纳入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根据《2024年省聘用书记员日常管理实施方案》,7月份对17名省聘书记员进行了看打、听打业务考核;8月份,对其他书记员、聘用制法警开展考核并组织进行业务技能竞赛,将成绩纳入年度考核。
三、下步打算
在市委第八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严肃认真地集中巡察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禹王台法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得到有力促进。然而,我们在开展巡察整改过程中愈发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永远在路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巡察反馈的一些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敢于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切实转变作风。下一步,禹王台法院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抓好后续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发现问题不遮掩、遇到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避难,不断巩
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自觉。旗帜鲜明讲政治,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责任,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好新时代司法理念和实践要求,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的思想,坚持一抓到底、一改到底。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持续巩固提升,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定期分析、盘点推进,做到销号管理,确保年底逐一清零见底、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抓作风建设。把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结合进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外教育管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提升审执质效。紧盯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突出抓好办案质效提升、服务大局等重点工作,以核心任务、关键指标、位次排名的争先进位检验法院行动成效。聚焦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创新等方面,能动履职,切实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践行公正公平,回应人民关切,真正实现“三个
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进一步巩固深化,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按照“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推动工作”的思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总结,及时以制度的形式把整改成果固定下来,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复发。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学习、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巡察整改有力推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以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检验巡察整改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809852;通信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五一路86号,邮政编码:475000;电子邮箱:ywtfy2015@163.com。
中共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