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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09:22:51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系统采购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智能云柜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采购需求:智能云柜系统采购,包含一套主柜,两组副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简要要求:实现材料递交及柜门开关的控制功能;需配置身份证登录、扫描登录及录像单元模块实现当事人本人身份信息核实,递交材料全程留痕;当事人需要补充提交纸质材料时,通过材料流转柜的主控制柜刷身份证,确认身份,系统中可查看关联本人的案件列表,点击需要进行补交材料的案件,会自动打开空闲的柜门,当事人将材料投入流转柜中。投递完成后,法官会收到对应消息,凭取件码开门取件,也可凭小程序绑定后扫柜子端二维码完成开门取件,打开对应的柜门一次性取走内部所有材料,同时当事人会收到对应的法官取件消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 日~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以上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

4.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单位通知时间统一组织勘验现场实际情况。

6.本公告在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政务外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伟       电 话:0371— 23809844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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