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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升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举措

发布时间:2024-01-15 10:22:47


     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近日,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修订出台《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升级司法惠企举措,依法服务保障辖区高质量发展。

     升级优化法治环境的新举措:

     一、坚持平等保护,最大程度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干扰企业经营、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人格权,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舆论环境。

     二、加强能动司法,推进案件办理与促进企业治理长效化。积极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深化履职方式,对涉企案件的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合规改革中法院的参与度,推动企业合规从个案合规到行业合规,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坚持司法便民,最大程度降低商事纠纷维权成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涉企纠纷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推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实质化运转,推动从个案协调向制度化对接转变。

责任编辑: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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