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讯 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和职业道德,开封市禹王台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落实省法院有关司法礼仪的各项规范制度。该项工作由院纪检组、监察室具体负责。该院纪检组、监察室对本院主要业务庭、业务部门是否文明执法,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进行检查:
一、对本院刑庭、民庭、行政庭、审监庭、审判人员开庭时着装是否整洁,是否使用文明用语和规范性的法律术语等进行检查。对在法庭上是否有抽烟、瞌睡、打电话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是否酒后开庭进行抽查。
二、对立案信访人员在接待当事人时是否热情、举止是否端庄、是否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等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对本院干警的业外活动,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其在公共场所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有赌博行为、是否出入高级娱乐场所等行为。
四、对司法警察在平常工作日中和执行公务时是否滥用警戒、警具,滥用强制措施,乱鸣警笛、乱用警灯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全院干警执法理念有了新的认识,执法水准进一步得到提高。自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院不仅没有一个干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而且在平常工作日和业外活动中,更加注重法官形象和职业道德的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