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组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17:25:15
本院各部门:
根据内设机构调整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变动如下:
徐松龄(党组副书记、专职审委会委员)分管行政组、破产组、交通法庭。
其他党组成员分工不变。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4日
责任编辑:贾珍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